ECHA 于 2014 年 10 月发布的“四氯乙烯物质评估报告” 根据 REACH 注册档案得出结论,无需在欧盟层面对四氯乙烯采取进一步的监管行动,如授权或限制。 PER 是此次评估中没有进一步信息要求的少数物质之一。
PER 未被列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 因此,企业可继续使用该溶剂,归功于它极佳的溶解能力和方便有效的回收方式,PER 仍被视为行业标杆。 为了依照 REACH 继续使用该物质,使用者需确保严格遵循注册档案或扩展的安全数据表中列出的风险管理措施或使用说明。
SAFECHEM索恺公司汇集了多位行业相关人士关于以四氯乙烯进行清洗的观点。请在此观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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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6 年 4 月 21 日(日落日)之后,用户只有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三氯乙烯 (TRI)。 8 月 10 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申请授权在工业零件蒸汽脱脂清洗中使用 TRI 的决议,并给予了授权。
授权的审查期为 4 年零 6 个月,自日落日(2016 年 4 月 21 日)起生效;因此,审查期将于 2020 年 10 月 21日期满。 所有需要在日落日之后继续使用 TRI 的用户,只要其符合授权和欧盟委员会执行决定的所有要求,均可以继续使用 TRI。
授权卷宗和欧盟委员会执行决定可在此处查阅。
2016 年 9 月底,欧洲委员会起草了附件 XIV 的修正案,n-PB 因被列为“生殖毒性”(类别 1B)而纳入该附件。 因此它属于“高度关注物质”(SVHC)。 所以,根据 REACH 的原则,n-PB 不能被视为 TRI 的直接替代品。 修正案提议将 n-PB 被纳入附件 XIV 后 36 个月设为日落日期。 日落日期过后,对 n-PB 的使用必须就特定用途获得授权。 2017 年 6 月,欧洲委员会对附件 XIV 做出修正,n-PB 因被列为“生殖毒性”(类别 1B)而纳入该附件。 因此它属于“高度关注物质”(SVHC)。 所以,根据 REACH 的原则,n-PB 不能被视为 TRI 的直接替代品。
此次修正将 2020 年 7 月 4 日定为 n-PB 的日落日期。 一旦超过日落日期,对 n-PB 的使用必须就特定用途获得授权。 该信息可通过以下链接访问 ECHA 网站查询:
https://echa.europa.eu/authorisation-list/-/dislist/details/0b0236e1804d5364
烷氧基丙醇是一种合成溶剂,又名改性醇。 该溶剂由于对溶解极性和非极性物质的良好平衡能力而在许多应用中都有极佳的清洗效果。 此类产品毒性低,有利环境,因而不被列为 SVHC。
烷氧基丙醇已分别注册用于表面清洗和织物清洗应用。
在 2016 年底在卢旺达召开的联合国会议上,197 个国家达成协议将大幅削减对 HFC 的使用,这种超级温室气体被用于空调、冰箱和溶剂清洗及蒸汽脱脂应用。 HFC 在 1990 年代问世,用于取代氯氟烃(HCFC)和其他消耗臭氧层物质。 尽管当 HFC 用于溶剂清洗应用时不会消耗臭氧层,但它们的全球变暖潜能值(GWP)较高。 HFC 的持续增长将对气候变化造成重大影响;因此,联合国所有成员国决定对 HCFC 相关的同一份协议《蒙特利尔议定书》做出修正,将逐步停用 HFC。
经修正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将要求较发达国家(如美国)在 2019 年前开始减少使用 HFC,而欠发达国家和环境温度较高的国家必须在 2024 年前开始限制使用。
由于这一切都是根据现有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实施的,该议定书早在 1990 年代就通过批准,因此这一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终,新修正案旨在到本世纪中叶将全球 HFC 使用量减少 80% 或以上。
所谓的氢氟烯烃(HFO)常被宣传为 HFC 的直接替代品。 HFO 的 GWP 低于 HFC。 但对 HFO 也有一些担忧,因为这类化合物的成分并非完全透明,缺乏相关的科学数据。